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宿舍

看林夕的「曾經」一書中,有一篇名「住過」的短文提到他曾住過的一個房間的一點往事,當中描繪的幾句讓我想起去年在劍橋住的宿舍。

搬進去那天,整個空間空蕩蕩的,甚麼都沒有,只有簡單的連架書桌和椅子,一張床,一個衣櫃。房間有附衛浴設備,雖然簡陋,卻也算是不錯的空間。

在那間房間,停留了幾個月,從一開始的甚麼都沒有,到漸漸添置的一些生活物品,之前彷如沒人住過的空間便成了我暫居的地方。

房間的窗口向西,我住的時節是春夏之際,因此隨着日照時間越長,房間明亮的時間也越長。每每要到晚上十點左右,房間才真正暗下來。仍記得黃昏時份,陽光從窗口照進來的樣子。

要離開的那個星期,開始收拾東西,才發現自己不覺也添置了一些雜物,有的帶不走只好丟掉,有的要帶走卻又裝不下行李箱,最後只好寄回香港。只是每收拾到一個段落,就不免開始想念起那地方。雖然居住時間短暫,卻也有了回憶。就像林夕寫的:

「每個茶叶罐每張過期無用的單據都是我在這裡生活過的證據,怎麼可以輕易連根拔起?」

人都是如此,生活過的痕跡,怎麼可能輕易就被抹掉?離開的早上,看着自己丟在垃圾桶的雜物,已經收拾好的房間,心中對那些抹掉的痕跡有着點點的失落。這或許也是為何人們總希望能有可以停留的地方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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