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埋‧怨

找一個地方
挖一個坑
把對你的怨
埋下

愛你
卻也不由地怨你
一顆心
無法同時埋着愛與怨

只好
另找一個地方
把怨
埋下

希望
空出的怨
以愛填滿

千年善禱



親子的關係,從來都是個讓人苦惱的問題。血緣讓我們有了聯繫,思想卻讓我們有了距離,這難解的題,成了千百年來人們祈求做好卻總是搞砸的事。這是我看「千年善禱」的感想。


先提醒一下,下面有劇情。


這是一齣講親情小品式電影。劇情很簡單,電影中的表達手法也很簡單,但卻很深入地去討論了一下兩代溝通和親子關係的問題。

對我來說,這齣戲所討論的點都蠻有意思的,也許是因為當中很多點都能讓我產生共鳴吧。

故事簡介:
喪偶的老先生去美國探望離家多年的女兒,並且期望在相處時能了解一下女兒之前離婚的理由和開解一下女兒。然而女兒因為過慣了自由的生活而對父親的關心不太接受。因此,同一屋簷下,溝通與相處的磨合便成了這齣戲的主要論點。當中還穿插了一些比較有趣的角色。


相處:
老先生到美國後的第一幕晚餐是女兒煮的簡餐,份量不多,女兒習慣了這種依食量計算的餐飲方式在老人家眼中卻有着一種不够的印象。所以之後的幾場晚餐,都是老先生煮了好幾盤菜,份量都很滿,並且不斷要給女兒添菜的情形。

這個情況我家也是如此,似乎做父母的總有着這種關心子女溫飽的常態。而且在餐桌上談事情似乎也是相處中必經的事。

像其中一幕的問答,感覺蠻有意思的。

父親覺得女兒似有心事,然而詢問卻無法得到答案。
父親問着:「妳有心事?感覺妳不大開心。」
女兒回說:「我沒有不開心。」
父親覺得:「妳不開心,因為妳寡言少語。」
女兒聽到後反駁:「你呢?你也不開心嗎?」
父親說:「我一直都很開心。」
女兒:「你開心不也寡言少語的。」

生疏的關係由此可見,非常熟悉的情景,我們又何嘗不是常常碰到類似的情況,父母也許想了解我們在想甚麼,然我們卻不想談。

影片中段,因為怕了父親不斷的追問,女兒開始找藉口晚回家,甚至外宿。而父親卻想盡辦法想要找到女兒,跟她談開。這種追逐的戲碼在現實生活中是多麼經常在上演着,那麼的真實,那麼的讓人心酸。


語言與溝通
老先生是不太懂英語的人,他只會簡單的一些詞句,偶爾一兩句英語夾雜在中間跟別人聊天。像他在女兒上班時常常到一個公園休閒,碰上一個在美國居住多年的伊朗老婦人,兩人常常一起聊兒女經,雖然語言上不太懂對方說甚麼,但卻了解對方所談的事。因為父母的心事也只有父母知道。

相反,老先生雖能流利地跟女兒說話,但是雙方的各有心事反而讓大家很難溝通。

電影的尾段,女兒與父親爭執,她終於告訴父親自己是因為婚外情而離婚。父親問她為何要跟一個外國人搞婚外情時,她說了一個很有深意的理由。

她用語言來形容自己外遇的心情。大概是說:「因為我從小到大,熟悉的語言都無法表達我自己。當我學會另一個能讓我表達自己的語言的時候,我會樂於去擁抱那個語言。」

對於這個理由,我覺得挺有意思的。

中文是個含蓄的語言,而中國人講話也往往只講三分,甚至還要拐彎抹角讓你猜着對方的意思。英語是個比較直接的語言,而且人們表達情感的方式也比較清晰。

像我,每次看外語片,我都很喜歡當中角色們直接的情感表達,不吝嗇去讚美對方,不含蓄去訴說愛意等等,往往讓我痛恨起自己的語言是那麼地讓人難以言語。所以看到這一段時,我深深地感受到那種無法言語的無奈。

另外影片中也因為這最後的吵架帶出女兒對父親的懷疑與曾經的恨。父親一直說自己對妻子是忠誠的,然女兒卻質疑父親曾有過的一段外遇。對於當時有流言傳父親外遇而父親卻沒有對母親解釋,以至她和母親都遭到流言的難堪。所以她對父親一直有着埋怨,也使她在最後挖出這件事來跟父親吵。

父親最後跟她解釋當初沒有外遇卻傳出外遇流言的原因。那是一個誤會,然卻沒有人信,加上他以為妻子會相信他而沒有解釋,才造成這個傷害。

這一幕幕的爭辯與溝通,深刻地描繪出一段中國親子倫理關係的衝突。


影片整體:
整齣戲拍得很簡單,場景不多,大部份只在家中,其他還有公園。對白也不算多。

大部份時間裏,因為女兒總是避免與父親獨處,因而只看到老先生在家中與附近一個人落莫地走動。帶出那種親子關係的疏離。

就算到最後的吵架,也沒有很大的張力,像是刻意去讓衝突減少般。然這種溫吞的吵架方式卻也更讓人感到無奈。而且吵架時畫面呈現的是不讓兩人面對面吵,不是各占一方,就是以鏡面切割,表達出一種大家都不願意去面對卻又不得不面對的感覺。


整體來說,這齣戲當中有太多感觸的事,現實得那麼無可奈何。

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

無法愛

我無法愛你,
當你被稱為親情

我無法愛你,
當你被讚美為母愛

我無法愛你,
當你名為父愛的關懷


我無法愛你,
當親情成了你予取予求的藉口

我無法愛你,
當母愛成了你過渡干涉的理由

我無法愛你,
當關心成了你漫駡與齟齬的源頭

2009年3月21日 星期六

鄉情

近來在看的書叫《事後 - 香港文化誌》。作者是陳冠中,《號外》雜誌的創辦人。書中的文章談論的是香港的文化。



香港曾經被人家稱呼為文化沙漠,大家都覺得這裏商業得太徹底,文化無法在此落地。我也曾如此以為。然而看《事後》,卻難得地發現原來香港也是有很多不同的文化的,只是人們都太擅忘,也不願去記,所以很多的東西都在人們的遺忘中逐一消失了,甚至不曾記得原來我們曾經擁有過。



作者從多方面來描繪香港的文化,書店的文化、新聞的文化、左右翼思想文化、舞廳文化、音樂文化、電影文化、電視文化、動漫文化等等。有的曾經輝煌,有的一閃即逝,有的持續演變,也有的始終如一。



書中提的很多事情都是在文化味道最繁盛、最多元化的70年代前後,如果從現在的眼光看,會覺得當時的人好新潮,居然願意去嘗試那麼多不同的事,反而現在的人卻總是顧左右而言他,除了制式的所謂流行文化之外,沒有了那種多彩多姿的文化感。



雖然那些文化事很多在事外的人未必會知道或者了解,但卻能在書中找到曾經共有的一些回憶。就像那個電視主題曲爆紅的年代、那個disco舞廳時髦的年代、那個以喜劇電影為主的年代,等等等等,作者也從中對自家雜誌作了個回顧,並且記下這個城市的點點滴滴,期望能引起大家對這個城市的關注,也為香港本土的文作個記錄。
看這本的時候,想起自己來香港的日子不覺也快要二十年了,人生的三分之二時間都在這個城市渡過。



曾經以為自己對這個城市沒有留戀,沒有歸屬感,總有一天我會離開此地。然而隨着停留的時間越長,對這個地方也不覺會有了感情。就像每次外出旅行,回來那一刻,當飛機窗外映着熟悉的燈光城市時,回家的感覺就會浮上來,那種安心的感覺,應該就是我的鄉情了吧。



這個城市有她的亮點,也有不少的缺點,也許她曾讓我們驕傲,也曾讓我們失望,但總是在這個城市停留的人的歸屬地。多認識她一點,總會有能改善的時候吧。

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台北印象




台北,是一個安靜的城市。這是我對台北的一個印象。


去年的六月和今年的三月,我連著出入了台北兩次。兩次的印象都覺得這個城市有點安靜,有點寂寞。


兩次在台北逗留,除了與這裏的朋友見之外,我都會漫無目地地隨便亂逛。因為兩次都住宿在中山站與台北車站附近,這一帶的地區就成了我比較熟悉的地區。


每次從飯店出去,我總是沿着南京西路從圓環那邊向中山站走過去。而這一條路就是我最熟的路了。然而無論我甚麼時候走過,感覺這邊的人流並不多。就算是在台北車站附近,也沒有很擁擠的感覺。也許是我走過的時間點都是在大家上班後的時間吧。


上面那張圖是我在南京西路拍的,那天剛好早上有點雨,路面還是濕的,不過卻有陽光開始露出來。路上的行人不多,車子也很少。只有一輛輛的機車停在路邊。這樣的畫面給了我一種很安靜的感覺。


我喜歡台北的書店,每次經過,總要進去逛逛。一直覺得台灣的出版業比香港好,種類也多。所以每次來,總是要帶幾本書離開。而書店,更是安靜的表表者。常常在誠品看到大家靜靜坐著看書,誰也不會干擾誰。我喜歡這種被書圍繞的感覺。


逛得累了,我喜歡在咖啡店做短暫停留。喝一杯咖啡,看看書,聽聽音樂,順便看看人。記得在龍應台的文章中也常常提到,香港是個沒有逗留文化的地方,因為她沒有太多能讓人停留休息的特色咖啡館。而這一點我是同意的。因為在台北,總能在轉角處就找到太多不同的咖啡店或者飲品店。我可以靜靜坐著,喝一杯,逗留良久不離去也不會有人趕。這也是這個城市給我的安靜感受。


我沒有去逛台北的夜市,雖然這對香港遊客來說幾乎是必到的景點。選擇不去,是因為我對吃一直沒有太多慾望,夜市的吸引力也就不大了。不過曾經有去過,知道那是台灣一個很有特色的地方,應該說是非常“台”的地方吧 XD


在台北的幾天,我坐過捷運,坐過公車,真正像是體會着大家平常的日子般。我也有去景點區,如故宮、中正紀念堂,體會着做為遊客的心情。也許是很多個地方我都是一個人走過,也就份外體會那份寧靜。


會覺得台北安靜,除了那些親身的體會之外,也因為另一種對這個城市的一份印象。總覺得台北有着一種寂寥,也許因為近年的經濟不景,又或許因為政治的無奈。


不過外在印象並不影響我喜歡台北的心情。因為我在台北碰到的人都很友善,尤其是各位相識的朋友,除了大伙相聚的熱情與活力外,更喜歡三兩好友相聚下午茶的感覺。


期待我們下次的再相聚。(^_^)


2009年3月9日 星期一

共犯

昨天有空,約了姐姐出來聊天,好久沒跟她聊了。聊着聊着,不覺談到房子的事。我近來真的很想要自己搬出來住,當我開始厭倦面對父母的嘮叨與干涉時。而且總覺父母似乎開始嫌棄我這個一直不出嫁的女兒了 XDDD



在香港,要買一間自住的房子並不容易,尤其對打工族來說。除非有人跟你合買,一人一半應該比較行得通。而這個人一般都是結婚對象。



對於結婚,我一直不太熱衷,總覺得要兩個獨立個體相處在一起很困難,尤其是面對長期以吵架為情趣的父母來說,更是讓人卻步。



昨天跟姐姐聊完,忽然很想找個共犯。而所謂的共犯,也許是個能一起買房子的同居人。



共犯,可以是同居人,可以是各取所需的結婚對象。共犯,也可以是知己情人,卻不必朝朝暮暮。



如果是同居人,希望可以各自為政,房子一人一半,不干涉對方,也互相尊重對方的隠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