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雨天帶傘,是尋常風景。下雨時帶一把傘,是常識。但是我卻很久很久沒有帶傘了。

在香港,春夏算是多雨季節,尤其夏天還多颱風,擁有一把傘,似乎應是必須的,事實卻不然。因為住的地方走出去,一路上都有簷篷之類可以避雨的地方,一直延伸到地鐵站,而自己平常會出沒的地方又多是有瓦遮頭的地方,自然便不太需要帶傘了。這其實也算是這城市的特點吧,商場連住宅連地鐵連商場又連住宅的建築方式,讓人們越來越不需要面對風雨,整個城市空間幾乎都由室內空間填滿,少了很多必要的室外空間。人們也就逐漸地習慣了一個地方連一個地方,不必外出的空間方式,傘在這樣的生活空間中便漸漸顯得不太重要了。

其實我還挺喜歡看雨傘的,像是各式各樣的花傘、設計輕巧的短傘、酒瓶般外觀的傘和其他刻有名牌的傘等,形形色色,看起來各有特色,吸引人目光,但是任其再花巧再有趣,我只會看卻不會買,原因就是因為不劃算。幾乎用不着的傘,買回來了也就只是放着,也是一種浪費。除卻使用,有時也挺喜歡在雨天看室外打傘的風景,空曠的地方,當人人都撐一把傘時,五顏六色的傘也是種漂亮的風景,雖然這只是室內人樂室外人苦的風景。不帶傘的原因,其實還有一個,是覺得有時淋淋雨也是種浪漫(雖然事後或許會染點小風寒並不浪漫)。

曾經也有段時期是怕淋雨的,不喜那身上濕粘的感覺,加上當時那種沾染上都市嬌貴氣的壞氣性,也如其他人般認為淋雨不好,就算再小的雨,還是要打一把傘才行。甚至會覺得打一把漂亮的傘會更有女性的氣息,可以和其他嬌貴女性朋友相比較等等類似公主病的習性。但是久了卻發現,那些習慣和想法只是讓自己變得拘束,甚至麻煩。

後來因為從家到公司的便利,漸漸習慣不必帶傘,然後也逐漸想通自己帶傘的理由和不必帶傘的自由。不打傘的話,其實可以站在有簷的地方等雨停,除了大暴雨的日子,現在的雨季,常常都是偶陣雨的下,一會兒下雨一會兒天晴,只要稍為有點耐性等雨停,便不必一直拿着傘在手上甚至背在包包裡了。就算雨不停,只要等雨變小,淋着微雨走路,其實更為便利和快速,不必撐着傘和路人打傘架,碰來碰去地有時比淋雨還要濕。真要怕濕的話,披一件防水的外套其實就可以了。

在雨中稍為淋一下,其實挺有趣的,或許這在別人心中是一種太悠閒的心態,在忙碌又煩躁的都市人心底是不耐煩的,怕淋了雨把好不容易燙好的衣服弄濕,把好不容易吹好的髮型弄亂,把好不容易化好的精緻妝容毁掉,種種不便,都讓人們卻步。

打一把傘,不打傘,是個人的選擇,也是一種心情上的選擇。而我,選擇不打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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