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生活

生活,是在無意識中的過活吧。

每個人都很努力過活,在生活中苦樂,敢愛敢恨,跌倒會爬起來,失意會再戰,開心會大樂,幸福會分享……觀察身邊人的生活,多是這樣的印象。只是我總是沒有自己在過活的感覺。

想不起曾為生活做過何種努力,為別人做過甚麼事,貼切地說,似乎總是處在一種空白的境況。

生活是甚麼呢?是乎是在無意識中就存在於生活中。生活兩字,既有生,也須活。生是生存,活是活著,其實兩者的意義大抵是很相近的,都是為了活下去。

活下去這件事說來也是簡單的,只要正常吃喝拉撒睡,基本上活下去就沒甚麼問題,然要正常地吃喝拉撒睡,又似乎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不免要提到很多外在的因素,工作感情玩樂思想等等,累積起來就成了複雜的個人生活瑣事。而人不是一個人,也不可能只有一個人,因而又牽扯到社會,也不可免要受政治經濟環境人情世故等等大問題的困擾。然後,我們談生活,彷如就變成了很多很多事可以談。

可惜,談到上述的種種「生活因素」,我常常變成了不可談的人。例如談到吃,我不算頂愛吃的人,基本上是吃過覺得適口就會常常吃的人,不太會嘗試甚麼特別的東西,也沒有甚麼非吃不可的事,有時甚至是忘了吃東西的人。所以遇上喜談吃的人,就無可談了。又例如談到工作吧,之前的工作沒甚麼好談,又不愛聊工作上的八卦甚麼的,所以遇上愛聊工作八卦或瑣事的人,也覺無話可談。再談社會吧,雖會看新聞也多少了解一些發生的事,卻也不是非常關注,不是直接影響到身上也就事不關己己不留心了。這樣說來,就可說是幾乎不問世事了,那麼生活又如何呢?

生活卻還是在生活的,不管你是否覺得自己有在過。因為生活的細瑣處就在此,你以為沒有,其實就已經在過了。你走過哪裡,你吃了甚麼,你跟別人在一起,你和家人互動……種種細細碎碎的事,就成了你自己的生活了。

活着,就免不了生活對你分分秒秒的窺視,不管你願不願意。

1 則留言:

  1. 關於活著這件事,於我,可算是沉重的。不知從何時開始,久到已經記不起了,我想大概是初中時候吧,對於生活,我一直感到沉重。

    大一點,我想到所謂生命意義的問題。一個人好端端何以想到這樣的問題呢?假如生活各方面都非常如意,大抵不會想到這樣的問題。應該這是不快樂的人才會想到的問題。那時在想,假如生存著是痛苦多於快樂的話,那麼何以人要生存呢?為什麼自己要出生呢?這些問題一直在我心裏。

    後來到書中去尋找答案,如今想起來,在看過的書中有兩位作者曾經正面回答過這樣的問題,一位是哲學家卡謬,他說:「人生除了幸福與快樂,我們還有責任。」(句子大概是這樣)

    另一位是作家史鐵生,在《我與地壇》中說到:「你說,你看穿了死是一件無需乎著急去做的事,是一件無論怎樣耽擱也不會錯過的事,便決定活下去試試?是的,至少這是很關健的因素。為什麼要活下去試試呢?好像僅僅是因為不甘心,機會難得,‘不試白不試,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試一試不會額外再有什麼損失。說不定倒有額外的好處呢是不是?我說過,這一來我輕鬆多了,自由多了。」

    關於第一種說法「人生除了幸福與快樂,我們還有責任。」,覺得是個多麼累人的答案。後來又在一本克里希那穆提所著的書中看到這樣的說法:「愛有責任與義務嗎?它會使用這些字眼嗎?當你出於義務而做某些事情時,其中會有愛嗎?在義務中是沒有愛的。義務的結構會摧毀那個陷入義務中的人。只要你受迫而去做某件事,你就不會去愛這件事。當愛存在時是不會有責任與義務的。」非常同意他的說法,當愛存在時是不會有責任與義務的,亦即是說,當你活著是因為責任時,你不會愛你的生活,這樣的生活是累人的。

    而第二種說法,對於我,這樣的理由應該更加適合自己,但相信亦不會能夠給予自己有多大的動力去生活。至現時為止我仍然尋找著更好的理由。希望你也有一個能令自己活得有動力的生存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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