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暱稱

記得以前看「射鵰英雄傳」時,特別喜歡郭靖喚黃蓉做「蓉兒」。一直以來我都偏愛兩個字的名字,因為當你單喚名而不連姓時,那當中的親暱感就會特別明顯。而像「蓉兒」這種在名字後再加一個「兒」字,那就更加感到窩心了。

名字是我們稱呼一個人時很重要的東西,沒有名字,很難把人分辨出來。而如何稱呼一個人的名字,往往也代表了你和那個人之間的距離。

像上面「蓉兒」兩個字,不管是用國語還是用廣東話,唸起來都是很親密的喚法,不過我是偏好國語的唸法多一點的,因為國語在唸的時候多了一點甜甜的味道,更有親密感。

小時候,我很喜歡別人用叠字來喚我,尤其是家人或親人,叠字的喚法都有一點親切感,甚至帶有一點寵愛的感覺,那是一種對小孩子寵溺的親切。而且我特別喜歡的是用母親鄉下的語言腔調的那種喚法。每次聽到那種喚法,都會勾起小時候被寵愛的回憶。人漸長,會如此喚我的人越來越少,除了偶爾在母親那邊的長輩中還有聽到外,幾乎不可能再聽得到了。這種暱稱的消失,除了代表我的成長外,也是另一種少了寵愛的領悟,就像會如此喚我的外公已不在那般,你知道過去了的東西不會再出現了。

除了叠字的暱稱外,我也記得以前姐姐總會以閩南話的「小妹」來喚我,對我來說,那個喚法一直都是心中另一個親密的暱稱之一。那個喚法,那個腔調,現在已經不再有了,從姐姐有了愛情以後。我不太記得是從甚麼時候開始的,姐姐會用跟外人一樣的語氣喚我的英文名字,不再以「小妹」之稱來喚我。而這個喚法在我聽來一直都很彆扭,許是因為英文名字在我心底一直只是外人的稱呼,帶着一點距離。姐姐用這個來喚我,似乎也代表了我們之間不再親密的感情。我覺得那是因為在她心裡,她的家庭已經佔去了她的大部分,而我們已經不會再回到曾經兩人無所不談或者可以讓我任性的那樣的親密關係了。

對我來說,不管是名字還是暱稱,當我喚對方時,那名稱就是一個距離的表現。正式的稱呼,代表着正式的距離;暱稱,代表着一點親近的距離。而最親密的稱呼,就是像「蓉兒」那般的,帶點親暱,帶點甜密和寵愛味道的暱稱。然而直到現在為止,我似乎還沒找到可以讓我如此稱呼或者被對方如此稱呼的存在。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關於「恨」

在廣東話裡,「恨」這個字其實解作「很想要」,例如你對某件東西「好恨」就是很想要的意思。反而真要說恨的話,廣東話一般會「憎」,例如你恨一個人恨不得對方死一般都會說「憎死你」。

我覺得「恨」會成為「很想要」也許就因為太愛了,愛得不得了卻又得不到,所以才會「好恨」吧。

對我來說,從來沒甚麼事物會讓我恨,恨不得對方死那樣的憎惡。所以恨這字在我的字典裡也許就成了「很想要」的意思了。

有很多東西,很想要,「好恨」,但是卻也總是得不到,我不知道是我不够「恨」,還是只是不够愛,所以沒有辦法得到。

許是感情不够深吧,我好像從來沒有為了什麼而全心去愛,也沒有全意去「恨」,那麼又何來的愛和恨呢。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極短篇

之一

暗殺


暗夜,無光。
床上人微鼾,熟睡中。
房門微開,暗影潛入。
至床沿,停住。
銀光忽閃,刀起。
「呵!」軋醒,冷汗濕衣。
是夢。又睡下。

刀落,身首異處,再不能起。



之二

殺手


確認,
瞄準,
射擊!

命中。

收拾,
離開,
隠沒。

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

忘卻

如果可以忘記,你想忘記甚麼?

這問題以前問的話,我想我會回答很多東西想忘記。今天問我的話,我會回沒甚麼想忘記的。我之所以是現在的我,是過去的點點滴滴累積而成的,所以過去種種,我覺得我不必刻意去忘卻,記得記不得都不重要了,對現在的我來說。

人們想要忘記,很多時都是覺得痛苦的時候,希望能忘記那些不開心的回憶。而我開始覺得痛苦,有時只是自己不願放棄而已。人一出世,難免要學着受傷,也一定會經歴痛,而這些經歴造就了你。我們總有開心時刻,開心過後難免也會哭,哭過了又不免會恨,恨時也不免會怒,而怒氣發完還是會再笑回來。喜怒哀樂,無可免,卻也不必執着。

我總覺得,時間其實會讓你選擇,只要不執着一定要記得某些事,久了,你的大腦自會幫你過濾你的回憶,不必記的,總會忘卻。甚至能讓你再也想不起。不必刻意去忘,你自然會忘的。

我喜歡這樣自然的忘卻,不必硬要記,只是隨它。


這兩天一直在想的其實是如果要忘記,我希望能讓身邊的人忘記我,準確來說如果是因我而起的煩惱,我希望他們都忘記。

回來這一個月,讓我覺得最哀傷的是父母似乎又因我而起的爭執。從以前開始我就覺得自己在家中容易讓那兩人爭吵,甚至煩惱。也許不在家,可以讓他們多些平靜。

所以如果有能讓人忘卻的能力的話,我希望能消除自己在家人中的記憶。不必記得我,那他們的回憶會變得比較開心。

人們總希望自己的存在會被人記住,被自己想念的人記住,所以我們會去愛,會去求。而這一刻,我希望被忘記,從所有認識的人的記憶中被消除。

其實不管愛人與被愛,那似乎都是一個業,讓人牽掛某程度上都讓自己背負了一個業,不管是去符合對方的期待,還是讓對方失望,那都是你必須背負的業。也陷對方於一個嗔痴的地步。不添一種不必要的心事。所以可以的話,我情願讓人忘卻。